2021-09-27

车辆管理规定

(一)车辆管理权责

1.车辆所有权归北京大学,属国有资产,是北京大学在册公务用车,由校园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负责管理及使用。

2.车辆服务内容及价格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。

3.车辆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,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4.车辆管理科是车辆购置、管理、使用、维护的具体承办单位。

(二)车辆使用规定

1.服务性质是为北京大学教学、科研等提供用车服务,不具有对外经营资质。

2.服务对象为学校职能部门、二级单位、教职员工或经学校批准的单位或人员。

3.校内各单位及个人用车,系有偿服务用车,收费方法及标准按照学校批准的方案执行。

4.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现象。

(三)车辆安全运行规定

1.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
2.班车运行规定。①严格按照发车时间表、行车路线图行驶。②严禁超员。③严禁借公交车道行驶。④车辆停稳后,必须确认安全才能开启车门上下车。⑤行车途中不得随意停车上下人。⑥运行中遇有乘车人有危险动作(特别是儿童)须给予安全警示。⑦集中精力平稳驾驶,保持安全车速,避免急刹车造车伤人事故。

3.集体运行规定。三车以上同时执行任务时,须指定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。事先明确行车顺序,行驶途中控制车速,保持车距,不超不抢,密切配合,确保运行安全。

4.长途行驶规定。执行长途运送任务时,做好车辆检查准备,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,严禁疲劳驾车。由用车单位提供路线或提前探路。单程距离超过500公里,需配备2名驾驶员。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,按规定车速行驶,遵守交通规则,文明礼让,安全行车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。

5.校内行驶时,遵守学校相关规定,文明驾驶,不得超速,礼让行人。

6.车辆停放规定。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,不得私自停放。车辆停放时,需按操作章程,检查门、灯、电源、手刹等是否按要求到位。

7.车辆违章规定。行驶中出现一般违章行为,自行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。超过到车管科规定指数,接受经济处罚。

(四)车辆维保及修理规定

1.建立车辆档案信息。对每辆车建立维修档案,确保车辆安全使用。

2.车辆维护规定。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,对重要部位、易损零配件等进行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日常履行检查-发现-报修程序,常态检查发现问题随时上报修复。

3.车辆保养规定。车辆需按照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,定期去指定厂家进行保养。车辆年审时,因车辆老化无法通过的,由科室聘请专业厂家维修。

4.车辆换季保养规定。春夏季行车,针对“两会”召开、暴雨天气、气候炎热等特点,需做好应对准备;秋冬季行车,针对雨雪天气、气候寒冷、路面湿滑等特点,需做好应对准备。

5.车辆修理规定。外修车辆需经科室鉴定,如自身无修复能力,由科室指定有资质的厂家进行修复。修理费支出需经科室确认修理内容,修理厂或自购配件报价经核实后,填写修理审批单并签字确认后,方可返厂修理并采用先修理后结账的程序确认修理无误后付款。大额修理费上报中心审批。

(五)车辆购置及报废规定

1.车辆报废规定。车辆达到报废期限时,应按学校相关要求,指定有资质的解体厂,办理报废手续,并做好下一步工作打算。

         2.车辆购置规定。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科室运行实际,按程序上报购车需求及财务预算,待相关部门批复后,按规定进行采购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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